ChinaFire2010-第十四届国际消防设备技术交流展览会
展览会组织办法
发布日期 : 2010-02-26

1、参展厂商在线填写、提交、打印“参展申报表”,加盖公章或签字后传真至组委会;

2、预定展位同时预交展位费的50%作为定金,或者一次性交付全款。预定展位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汇交定金,逾期展位将另行安排。展位余款应于2010年6月30日前交齐,逾期展位将不再保留,定金不退; 

3、优惠办法。2010年4月30日前预定展位的优惠10%,中国消防协会会员报名参展,报展时凡连续2年按时缴纳会费的,在原基础上再优惠5%。

4、所租展位不得自行转让、转租或挪作它用。已订租的展位,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参展的,可于2010年5月1日前向展览会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,办理退展手续,逾期不予退款;

5、参展单位租用光地必须进行特装,并在报名时注明;

6、技术报告会、设备器材演示、广告等申请截止时间为7月30日前;

7、展位确定书为各参展单位报到时使用的证明,组委会办公室将在收到全部展位费后,适时寄达各参展单位;

8、展览会报到和布展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12日,展出时间为2010年10月13日至15日。